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工作,由省招办统一安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按照省招办的统一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名及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学校所在地招办负责。
考生所在学校承担本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审核考生入学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学校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县(市、区)招办。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各级中职学生学籍管理部门要在报名开始前将所属中职学校毕业生学籍信息提供给当地招办,招办据此对考生学籍进行审核。如中职学校毕业生学籍信息未提供给当地招办,学校在核准报考的名单报送招办前,应由学籍管理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填写信息和现场照相采集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7:00。考生采集照片和信息确认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
二、收费
继续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河南省财政厅(豫财预外字〔2000〕21号)、河南省教育委员会(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即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除上述费用外,其中体育术科考试费50元,美术、音乐类专业考试考务费100元。考生报名考试费由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交省招办。
三、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办法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6]19号)执行。考生须认真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户口所在地”一栏统一按考生所在学校地址(含户籍在外省的考生)填写,考生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区域代码,考生报名序号中第 5、6位为专业类别代码,第7位为考试类型代码规定为“9”,第8位为科类代码规定为“0”。
专业类别代码规定为:01种植类,02养殖类,03计算机类,04财经类,05烹饪类,06服装类,07机电与机制类,08电子类,09文秘类,10旅游类,11化工类,12建筑类,13美术类,14市场营销类,15 医科类,16音乐类,17汽车类,18司法服务类,19国际商务类, 20幼师类,24体育类。
其余项目按普通高考统一信息标准和要求填写。
医科类(专业类别代码为“15”)分为中医和西医,专业考试内容不同,考生报名时报名序号第5-6位进行区分,规定中医代码为31,西医代码为32,考场按中医、西医分别编排,在编排考生号时统一使用“15”代码,在划分数线和录取时仍按“15”医科类合并进行。各地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选报,防止误报。
音乐类报名时需采集专业主科信息,专业主科为: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由考生任选一门。
体育类考生需采集考试专项信息,专项为: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体操,由考生任选一项 。
四、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参照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考点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统一安排,原则上设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所在地。对口招生与普通高考考点须分设,不得混用。考场按专业类别分设,尾考场合并安排的,考后考生答题卡必须按专业类别归类包装,随普通高考答题卡一并送省招办评阅。
考试时间分类安排如下:
1.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毕业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英语(合卷)
下午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课
美术(“13”类)、音乐(“16”类)、体育(“24” 类)专业的考生只参加6月7、8日上午的文化考试,但须参加相应的专业术科考试。
2.幼师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时间为: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5:00-17:00 时事政治、幼儿教育学(合卷)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数学
(二)美术、音乐和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由省招办组织。
1、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总分450分。
为便于考生自行打印专业准考证,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网上注册登记。考生须于4月18日8:00至4月19日18:00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进行注册,并于4月20日8:00至4月21日12:00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打印准考证,4月21日17:00到考点咨询处查询考场分配情况,考试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点设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郑州市新郑市人民路168号,联系方式:0371-62605680)。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4月22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含速写30分钟)
下午 13:30-15:30 色彩
16:30-18:30 工艺美术设计
考试时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工具,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工具和画夹,不得携带书报、资料和画架。
2.音乐类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任选一门)200分;视唱练耳200分;加试(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任选一门,但不得与专业主科考试项目重复)50分,总分为450分。
专业考试实行网上约考。考生须于4月18日8:00至4月19日18:00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预约考试具体时间并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4月21日8:00至4月22日18:00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预约考试时间开始前30分钟在考点咨询处查询考试分组情况并按规定时间进入备考室,准时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打印的准考证、身份证并携带自备的乐器、钢伴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练功服)、舞曲音乐DVD、CD(考试用舞曲应为A面第一首)等。考点设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考试时间定于4月25日开始 ,具体时间预约确定。
3.体育类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身体素质三项和运动专项技术,按普通高考体育加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考试满分为450分。
身体素质三项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该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每项各占总分的20%。
运动专项技术为:田径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远(男、女生)、三级跳远(男生)、铅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标枪(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术(男、女生)、体操(男、女生)。每个考生只能在以上专项考试项目中选定其中一项,专项技术占总分的40%。
考点设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校区(登封市大禹路146号),考试时间定于4月3日。
专业考试期间,如遇可能影响考试的天气状况,将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决定是否暂停或推迟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须按统一格式打印并向考生提供《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附件1)和《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考生于考试当天持身份证、《介绍信》和本人签字的《承诺书》到现场报到,经核验无误后,现场打印领取《体育术科准考证》进行考试。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参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豫招普[2017]3号) 。
五、成绩公布与复查工作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于5月9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查询。对专业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鉴于音乐、体育类专业在考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考生如要求复核,应在考试现场提出申请。美术类考生要求复核专业成绩的,须于5月11日18:00前向所在县(市、区)招办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由市、县招办汇总后于5月12日前传真报至省招办普招处。复核结果由省、市、县招办逐级通知,告知考生。
考生文化成绩随普通高考成绩同时(6月25日零时)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本人文化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应于6月27日18:00前向所在县(市、区)招办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查结果。
六、填报志愿与录取
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2017年对口招生来源计划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办法另行安排。
本科设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专科设5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将该专业类别全体上线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中职类为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当轮到某一考生出档时,按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如该生所报学校均已录满,其档案将无法投出)。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录取工作与普通高招同时进行,本科与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专科随普通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
七、其他事项
考生照顾对象网上申请时间为3月16日9:00-3月21日17:00,条件及审查办法参照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考生网上报名状态为“报名结束”时可进行“照顾条件申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审核后于3月28日上报省招办。
考生体检安排、考务管理、评卷管理、成绩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均按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