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专科层次单独招生考试政策问答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发布日期: 2017-03-17 10:48:3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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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15〕88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解决乡村教师补充难的问题,确保实现县来县去的本土化培养目标。从2017年开始,我省对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具体问题解答如下:
 
  1.什么是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其专业性质是什么?
 
  答: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简称“全科教师”,指的是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属于师范类。
 
  2.全科教师和普通小学教师在培养上有什么不同?

  答:全科教师是专门为农村教学点培养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相对于普通小学教师的培养而言,全科教师采取高校与优质小学联合培养的新机制,采用“通识基础课程、学科教育课程、教师专业课程和教育实践课程”有机结合的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能够贯彻素质教育、适应新课改、具有“一专多能”的全科教学能力,以适应农村教学点教学工作的需要。
 
  3.报考全科教师在政策上有什么优惠?

  答:被录取的全科教师在学习期间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在校学习期间,享有同其他全日制在校生同样的政策。
 
  4.2017年定向培养全科教师的县(市)有多少?
 
  答:2017年有78个设岗县(市)。各设岗县(市)的具体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咨询相关培养院校。
 
  5.报考全科教师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答:(一)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但不包括中专、职高、幼师等中职毕业生),具备县(市)当地户籍,可报考考生本人户籍地的设岗县(市)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
 
  (二)要求考生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基本身体条件。
 
  6.全科教师应在定向培养设岗县工作几年?
 
  答:根据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全科教师毕业后到协议地农村教学点服务不少于6年。
 
  7.全科教师毕业后是否参加招教考试?
 
  答:不参加。全科教师取得毕业资格后,按照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协议地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协议地政府按照协议规定为全科教师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
 
  8.被录取的全科教师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被录取的全科教师,入学后不准转专业。
 
  9.非师范类专业的高校优秀学生是否可以转入全科教师方向?
 
  答:可以。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免费师范生入校学习半年内,如果学习缺乏动力、不思进取、学习成绩不理想或有其他不良表现,培养学校有权予以淘汰,取消免费师范生资格,转成非免费的同等师范生;对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的非免费师范生或非师范类学生,可通过个人申报、面试考核等,在培养院校招收的计划限额内按规定转为免费师范生,同时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
 
  10.如何管理全科教师?
 
  答:为加强全科教师在校期间的学习管理以及毕业后服务期的管理,河南省教育厅制订了《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管理办法》,对全科教师在校的学习以及毕业后就业、违约等方面做了全面规定。
 
  11.全科教师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怎么办?
 
  答:全科教师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相应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按照高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延长学习年限,在延长期内的一切学习费用需由个人承担。如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培养院校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终止培养并收回相关的培养费用。
 
  12.全科教师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履行协议怎么处理?
 
  答:全科教师毕业后,应按照协议规定到协议地从事教育工作,如果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协议规定或没有全部履行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其处理办法:
 
  一是对完全不履行协议规定者:1、须按协议规定全额向协议地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限,还须支付一定的滞纳金。2、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社会征信档案。3、生源地有关部门将对违约者进行档案封存,一律不得改签报到证。
 
  二是对不能完成6年规定服务年限者:1、根据协议规定须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向协议地退还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2、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社会征信档案。
 
  三是免费师范生毕业后,生源地政府如不按照协议接受、安排工作、给予同等待遇,或安排无编制的临时性工作,属于生源地政府违约。其处理办法: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省直厅局通过行政督导解决,对拒不解决的,将追究生源地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责成生源地政府履行协议。
 
  13.服务年限期满后,全科教师能否申请调动?
 
  答:可以。全科教师服务期满后,教师的管理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科教师属于国家正式在编教师,他既可以当教师,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学名师、教育家,如果工作积极卓有成效、富有创新精神也可以成为教育管理者。免费师范生有着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和机会。
 
  14.全科教师在服务期内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一是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现有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在教师周转房等生活条件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二是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和期满后,符合条件者,支持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5.2017年专科层次的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2017年专科层次的全科教师招生计划是2000名。
 
  16.有哪些高校承担定向培养专科层次的全科教师?
 
  答:有5所师范院校承担2017年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全科教师,分别是: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7.2017年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全科教师如何招生?
 
  答:2017年专科层次的全科教师实施定向单独招生,报志愿与考试时间与全省春季高职单独招生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9日)。有关高校按照省教育厅划分的定向招生区域和下达的定向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志愿。详见2017年全科教师定向招生计划及区域分配一览表。
 
  18.如何报考2017年的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全科教师?
 
  答:凡自愿报考专科层次全科教师的考生要按照全省高职单独招生规定的时间(考生本人于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与本人户籍对应的县、市)的志愿,报考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与其他单招院校不能兼报。
 
  19.专科层次全科教师如何考试?
 
  答:专科层次单独招生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由高校自行组织,考试总成绩为400分。其中,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综合考试,满分300分;面试内容包括形体、语言表达、粉笔字、才艺展示、心理测试等,满分100分。
 
  20.参加专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能否再参加全省统一高考?
 
  参加专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单独招生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
 
  21.专科层次全科教师如何录取?
 
  答:专科层次单独招生的全科教师录取按照县(市)培养计划定向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预录取。培养高校依据县(市)培养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预录取,预录取结果在招生高校的网站公布,并由录取院校将预录取结果通报预录取考生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预录取学生应在预录取结果发布一周内与县(市)、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小学、教学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协议书,高校可不予录取并依次进行递补录取,直至完成县(市)培养计划。
 
  (2)正式录取。培养院校根据预录取学生名单和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到省招办办理相关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3)定向分县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未完成的专科单招计划余额统一转入高考使用。
 
  22.专科层次全科教师如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报到方可注册学籍。如若未按时报到,则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单独招生及普通高考录取的资格。
 
  23.专科层次全科教师毕业时应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答:全科教师经过3年专科的学习,应按规定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4.专科层次全科教师毕业时能否报考专升本?
 
  答:不能。专科层次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和规定的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报考脱产学习,但可报考在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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